妙心法师:信仰中不容置辩的因素——戒律
信仰中不容置辩的因素——戒律
佛教有不杀生的教义,你却拿两只鸡来说事,这就触犯了佛教的禁忌。等同于一个不信回教的人到清真寺去,对穆斯林说:“我现在家里有一颗猪头,我该怎么办,是我亲戚送的”一样,你想想结果会如何?
这不是关于智慧的问题,而是明知故问的,是向宗教信条挑衅的行为,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 你的意思是说有信佛的人犯杀生戒了? 被你看到了,然后再问其他人的感受是吗? 你如果看到一个穆斯林偷着吃猪肉,会不会问其他穆斯林的感觉? 你会不会看到一个贪官落马,从而写信去中央问中央领导的感受?我想你不会,因为你懂得什么事可以调侃,什么事不能?如果一件事是认真的,一般人都是不会轻易拿出来讨论的。 就象我问你一个问题:假如你的父亲不是你的生身父亲,你会怎么想? 当然这个问题是极不礼貌的.因为这种假如等同于怀疑对方父母的感情。当然,仅仅从提问或逻辑上看,这并没有不妥。因为世上任何事都有可能存在,都可以假如, 这不是正常不正常的问题,而是你应该知道回民对他们的宗教禁忌是非常敏感的,如果触及到的话,可能会被群情激愤的信徒追杀,你信吗?
可是佛教不会。佛教徒与人为善,慈悲为怀。
人与人交谈,除非是熟人,一般不问对方的收入、对方的家庭,包括对方的信仰。如果大家都有相同的信仰,那么就请共同遵守信仰的约定,那些是圣人定下的制度,是不容怀疑的,任何人都不能更改。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人违犯,对于违犯的人而言,本身就是错误的,不存在探讨的必要。 维护教规,是信仰者的本分,也不存在任何回旋余地。因此,是与非,一目了然,又何需探讨,多此一举。
千万记住,关于戒律的问题,不要当作话题去探讨,只能去做,做得好与不好,尽力去做就是了,不需要拿来当话题去研究,这是死的,不存在任何可以通融的地方。 如果想到变通的话,那就是对信仰的亵渎, 就象一个犯罪分子研究法律,找法律的空子一个道理。
学佛者,对待戒律,只有敬而畏之,依教奉行的份。如果做得不够好,再加上一个惭愧和忏悔的心。“高山仰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这才是正确的心态。 可以探讨的是对佛法的理解,与修行方法的正误, 戒律不在其列。戒律持得如何,是衡量信仰的标尺,只能谈戒生愧,谈戒生畏,这样才是正确的思想。我们要尊重自己的信仰,不允许别人调侃这个话题。因为尊重自己的信仰,就是在尊重自己的选择,也就是尊重自己。
任何宗教都有其禁区,这正是宗教令人仰慕的地方。如果将其误解为一种学问的话,那就错了。因为学问没有禁区,什么都可以讨论,而很多学者,什么都在讨论,而什么都不信。所以,学佛不要这样,既要了解,更要遵守。只有遵守,才是最令人敬佩的地方,不要满嘴跑舌头,只会说;而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做,似乎自己天生是个领导者,让别人去做,而自己就是不做,让别人去信,而自己就是不信,这是不对的。
任何宗教都有禁忌,那就是形形色色的规矩戒律,我们要尊重自己的戒律,也要尊重别人戒律。哪怕心中不认同,也要尊重。不能在僧人面前谈酒色杀生的话题,就象不能在回民面前谈猪的话题是一样的,这是一种尊重,对别人信仰的尊重。 有些人就做不到这一点,我就遇到很多这样的人, 他们看到出家人很好奇,会问:“你们整天吃素,营养会足吗?你们有没有偷吃荤呀?你们想不想偷吃啊?”其实他们不懂,这其实是对别人信仰的蔑视,是一种挑衅行为。如果是在回民面前谈猪肉的事,一定会拔刀相向。这种玩笑是开不得的,明白吗?戒律是非常严肃的事。 当然,我今天几次拿回民打比喻,这也是不对的, 有伤害人家信仰的嫌疑。 所以,我收回我刚才的例子,也希望大家以后不要这样举例子。
你们有没有看到,互联网的管理规定上,有明确的一条,就是不能发违反国家的宗教政策的内容,不能发伤害宗教感情的内容。以前有一首歌叫《女人是老虎》,在电视台播出后,引起佛教界的反感,各大佛学院一起联名上书,最后电视台立即停播了,还向佛教界道了歉。
现在是商业社会,很多人都在想尽办法出名,什么招都用了。画家画了几十年都没什么大名气,搞个人体彩绘,还用“吻”来代替“印” ,这就出名了。一位大学教授,吃自己的婴儿,这样也出名了。一位过时的作家,为了博取众人一顾,谁是权威他骂谁。这样的事还少吗?人心是定盘星,自心不安,会快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