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伽
白云禅师著述
僧伽一词,在梵语中叫做“和”或者是“众”;凡比丘三人以上,即称之为僧伽。有所谓:
多比丘,聚一处。
多比丘,众和合。
因此,僧伽的法义,乃是以多比丘,众聚和合者。
但是,依名相而言,僧伽一词,是以“众多和处”的比丘群而名者;亦如古时,以万二千五百数而为之军。由此可见,僧伽的本意,是指多数比丘和聚,以之而为代号;当然,不可以一比丘而谓僧伽,个己亦不得自称做僧伽。
从上所说,可以发现:
凡披剃出家之男女众,均谓之僧伽。
凡众多和合一处之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所有众聚者,悉皆称僧伽。例如:
寺院中的僧伽。
法会中的僧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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