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为富不仁
汀州有巫森辉者,为富不仁,恃族大丁众,人不敢犯。
郑妇正思从此可以清贫度日,免受其扰矣;安知巫存心叵测,见郑妇尚有硕豚一只,欲壑难填,又生支节,谓帐尾未清。郑妇无奈上疏,诉于城隍,夜梦神示:巫某罪恶贯满,将招横祸,可待之。翌日,巫率二子至,不容分说,强将硕豚捆去;豚到巫宅,忽将绳索咬断,奔出墙下。巫父子三人急追捕捉,豚吼如狮,奋力冲倒危墙,巫被压死、二子重伤——一折手、一断足,而豚无恙,走回郑家。
事闻于邑宰,召问二子;二子受责,直供颠末而不讳。由邑宰判还房屋及田一半。从此巫子身竟不具、肩挑不能,坐食山崩,家门日渐衰败。噫!为富不仁,天终不许矣。(《近代因果报应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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