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一:充当审判官
夫妻间出现问题时,一方总是将自己的标准作为客观标准,因此他或她在这件事就不可能有错误,那么自己就可以“审判官”的面目堂皇地指责另一方。
习惯二:模糊的要求
不把话说清楚,是不少人的习惯,他们习惯于用一种模糊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情和要求。比如:太太向丈夫要求“我想要你哄我开心”,丈夫很难把握分寸,而一旦太太不开心了,丈夫就“犯错误”了。
习惯三:上纲上线
“你从来就没准时过!”“你总是冷落我!”“你永远也不可能做好!”面对问题时,很多人经常不自觉地使用加强程度的词,这些话很可能将一个简单的小分歧升级,并且激怒对方,而使交流无法正常进行下去。
习惯四:威胁
“如果你再晚回家,咱们就离婚!”将感情当成一种威胁的工具,如果再付诸于行动,只能使对方更加轻视你,使双方的关系陷入更深的恶性循环。
习惯五:期望过高
婚姻中的很多矛盾是由于其中一方的期望值太高而造成的。比如,太太因为究竟选择在哪家餐厅吃晚饭的问题责怪丈夫,女士往往在就餐前心中就已经对餐厅有所期待,也许她认为餐厅只分成两类:一类是浪漫的,另一类是不浪漫的,如果丈夫带她到“不浪漫的餐厅”就餐,那么丈夫就该受到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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