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网11月17日讯(通讯员:刘兴民) 为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天长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于近日发出《关于治理假僧假道乱做佛事道场的通告》,根据通告的规定,该市将严格禁止无证人员从事佛事道场活动,从2003年12月1日起,凡在天长市范围内从事佛事道场活动的,只能由持有宗教部门于2003年11月1日以后核发的《宗教活动许可证》的佛道教职人员主持,无证人员从事佛事道场活动的为非法宗教活动。
在通告中,该市还严禁冒充宗教教职人员或打着宗教旗号进行非法宗教活动或违法犯罪活动,骗取群众钱财。对违者,将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版权所有:心经入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