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网11月17日讯(通讯员:刘兴民) 为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天长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于近日发出《关于治理假僧假道乱做佛事道场的通告》,根据通告的规定,该市将严格禁止无证人员从事佛事道场活动,从2003年12月1日起,凡在天长市范围内从事佛事道场活动的,只能由持有宗教部门于2003年11月1日以后核发的《宗教活动许可证》的佛道教职人员主持,无证人员从事佛事道场活动的为非法宗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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