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为人师是毛病。因为觉得我有所得、我修行很高,别人都不如我,所以我就去教人家。这样就有“我执”和“法执”:一个执着跟别人有高下之分、我比别人强的、我得到了很多的“我”,还有执着于境界高超和理论的渊博的“法”。
有人我、高下、得失、是非、长短,分别心就很强。好为人师的人,往往分别心都非常强。
最后变成自高自大,就会衍生傲慢,容易形成魔障。所以我们修行只要求我们能做到的、能证得的、有行履过的,才可以去讲。没有行履过的,没有做过的,师父所讲的典籍里面没有悟透的,不宜讲。这样,你所言及的内容就比较如法。
如果把错误的观点告诉别人,就有口业。自己证得,做得到的,才讲;做不到的,就承认自己做不到,就说“我不懂”,这样就不会把别人引向邪路,给自已制造障碍。公案里有“不落因果,不昧因果,一字之差,落野狐禅。”之说。
因此,要对好为人师方面的习气进行彻底的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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