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具足”是比丘、比丘尼受持的戒律,因为这些戒律与十戒相比,戒品具足,所以称具足。具足戒令持戒者于一切境界中远离罪恶,有趋于圆足亲近涅槃之义,故谓具足戒。依戒法规定,受持具足戒即正式取得比丘、比丘尼之资格。
出家人只有受过具足戒的,才能成为比丘、比丘尼。关于具足戒的条目,释迦牟尼佛入灭之前,为比丘制定的戒律就已经达到了200多条。
随着佛教戒律的完善,现在南方国家所传比丘戒是227条,藏传佛教是253条,汉地的佛教是250条,各地戒律的内容大体相同,只有条目和分类有所区别。
另外,比丘尼所受的具足戒条数是多于比丘的。比如汉地比丘尼的具足戒是348条。传授具足戒应具备三师七证,必须戒行清净,年夏已满,具足众德。尼众二坛受具足戒则先受尼戒本法,再往比丘部,于尼十师与比丘十师共同主持下,圆具比丘尼大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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