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云岩昙晟禅师,相信大家有了一个简单的了解了,而且相传云岩昙晟禅师还作有《宝镜三昧歌》,但他并没有把这首四言偈颂向丛林中公开,而只是付嘱给他的门人洞山良价了,那么关于云岩昙晟《宝镜三昧歌》的内容,其文字大致如下:
师谓曹山曰:“吾在先师处,亲印‘宝镜三昧’,事最的要。今以授汝,汝善护持,无令断绝。遇真法器,方可传授;直须秘密,不可彰露;恐属流布,丧灭吾宗。
在这里,洞山只是说他在昙晟那里得到了“宝镜三昧”法门,而并没有直接提出《宝镜三昧》这首禅偈作品,但在《人天眼目》卷三之末,却将这首偈子的全文附录下来了。比《人天眼目》成书稍微后一点的《五灯会元》[一七]卷十三的《洞山传》,则将《人天眼目》中的那段文字几乎照录,而且还将《宝镜三昧歌》一并抄录于后,此后《宝镜三昧歌》作为云岩的作品,也就成了定论。
如果以学术考证的眼光来看待这首《宝镜三昧歌》,也许会有很多人怀疑他属于后人的杜撰,原因是它不见于前代的文献之中,却冒出于后代的书籍之中。但我们必须说明这样一个问题:处在中唐时期的禅宗,尤其是昙晟禅师当时在丛林中的声籍并不很高(因此后代也往往有学者忽视了他),如果忽然一下子冒出这样一首惊世骇俗的偈子出来,这势必会引起教内外的注目,甚至还会惹来一些不必要得麻烦。就是在洞山时期,他的道场虽然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但他居山办道,与官府几乎没有往来,他自然也不会轻易地公开这首先师的作品。据《五灯会元》所载,直到曹山辞别良价时,洞山才把这首先师的偈子付嘱给他。[一八]但与此同时,出现于南宋时期的那篇《宝镜三昧歌》也未见得完全是出自于昙晟之手(即不是其原作),其中自然包含了洞山的再创作,乃至在洞山的后世子孙那里,还有进一步润饰的可能,其实这也完全属于情理之中的事情。在此,我们认为《宝镜三昧歌》是由昙晟首创,然后经过了洞山的再创作才基本完成,此后或许还有后世子孙的润色。因为,在《宝镜三昧歌》中的“如临宝镜,形影相睹;汝不是渠,渠正是汝”等语句,分明带有洞山过水赌影开悟的痕迹,其中还有某些内容也出现于洞山的开法之中。
《宝镜三昧歌》属于四言偈颂,通篇旨在阐述禅法的偏正回互之理,相对于希迁的《参同契》来说,它毕竟在理论上有所继承与发展,因此我们拟对它作一个简单的介绍。从理论的继承与发展来看,《宝镜三昧歌》直承《参同契》之宏旨,重在弘扬希迁体用兼赅、顿渐圆融的禅学思想。虽然《宝镜三昧歌》中也牵涉到了“重离六爻,偏正回互;叠而为三,变尽成五”等问题,但它尚未直接开示出“君臣五位”的禅学理论,真正从理论上面提出了“君臣五位”之说的,还得数洞山的《五位君臣颂》、《五位显诀》等作品。因此,我们也绝不可以轻率地怀疑《宝镜三昧歌》并非云岩之作,但也不能把这个著作权全算到云岩的头上。窃以为比较公允的结论应当是云岩确实曾经向洞山亲印过“宝镜三昧”,这在洞山蒙昙晟开示“无情说法”有省及涉水睹影大悟等事略中均可以见出来。但洞山给本寂付嘱时的《宝镜三昧歌》,则已经非云岩的原作了。因为,在禅门师徒之间的口耳传授,未见得就那样完全如同原貌了,且良价在付嘱时也难免不将一些自己悟得的内容添加到里面去。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认为《宝镜三昧歌》的基本思想仍然是云岩的。因为,它旨在对石头希迁的《参同契》思想作合理的发挥。当时的《参同契》已经过了两代禅师的传授了,到了昙晟时期,青原禅法应当又有了某些新的发展,因而他也很有必要在《参同契》的基础上去创作《宝镜三昧歌》了。
综观《宝镜三昧歌》,我们不难从中看出它对希迁《参同契》思想的继承。诸如“要合古辙,请观前古”一语,就是指的要弘扬发源于希迁的那种体用兼融的禅学思想。值得注意的是《宝镜三昧歌》对于希迁思想的继承,并不是简单地停留在字句上,而主要是落实在其思想内涵中。例如《歌》中的“意不在言”、“动成窠臼”及“背触俱非”等语,著重在于阐述禅旨的圆融不二与不落言诠,从而要求学人悟第一义,臻最上乘。虽然,禅法是不落言诠的,但它又不可能完全摒弃文字言教而弘法,以故《歌》中有“虽非有为,不是无语”之句,这显然与昙晟当年开示学人时所说的“设使体得,也只是左之右之”是密相契合的。因为,禅法虽然离诸文字及空有两边,但如果完全抛弃了“空”与“有”这两个权宜说法的名相,毕竟还是无一法可说了。而作为指月因缘的文字,虽然它总是“左之右之”,但禅师的传法毕竟不能无语言这个方便(否则就会落到了仰山的圆相之类的窠臼中)。其实,这一思想,与《参同契》中的“执事元是迷,契理亦非悟”。显然是如一辙之所出,因为禅之至道是“细入无间,大绝方所;毫忽之差,不应律吕”(《宝镜三昧歌》)的。
《宝镜三昧歌》对《参同契》思想的发展,突出地表现在它对偏正回互的禅学理论的阐发这一点上面。在《参同契》中,提出了“门门一切境,回互不回互;回而更相涉,不尔依位住”,到了《宝镜三昧歌》则取譬为喻而说:“如临宝镜,形影相睹;汝不是渠,渠正是汝。如世婴儿,五相完具;不去不来,不起不住。”在这里,昙晟妙用“宝镜”这一譬喻,用以体现禅法的本体,以“影”来譬喻禅法的“用”,世间的万事万物皆是这真如(“宝镜”)之体的变现。这便如同那善鉴万物的宝镜一样,万物虽然同为一镜之所鉴,而万物之间又各自住位,互不相涉。昙晟的门人良价因涉水睹影而彻悟,也正是因为受了这种思想的启示,《歌》中的“汝不是渠,渠正是汝”两句,分明意味著体(人)与用(人影)之间的偏正回互关系。《宝镜三昧歌》对《参同契》思想的另一大发挥,体现在它对禅教中的顿渐兼融思想的继承上。《参同契》曾经明确地指出过“人根有利钝,道无南北祖”,到了昙晟时期,他将这一思想又作了进一步的发挥:“今有顿渐,缘立宗趣。宗趣分矣,即是规矩。宗通趣极,真常流注。”当年的希迁对于禅门中的南北之争是并不赞同的,因此提出了“道无南北祖”的主张;到了云岩时期,虽然南北之争早已结束了,但禅门内部也难免不会出现某些不和的现象,且学人的根机也未见得不存在著顿渐之差异,故尔他在新的历史环境下进一步提出圆融顿渐的主张。以上两点,既是《宝镜三昧歌》的核心思想,也是昙晟对《参同契》思想的主要继承与发扬。此外,在《宝镜三昧歌》中,还提出了“臣奉于君,子顺于父;不顺非孝,不奉非辅”的观点,这主要是借君臣、父子来譬喻禅法的体用关系,但其中也未免不带有某些儒家的孝悌伦理观念等思想成分。这种思想很可能与洞山良价有著直接的关系,只要我们认真地去阅读一下良价的两篇《辞北堂书》,就可以从中发现洞山圆融儒、释二家的思想倾向。至于《宝镜三昧歌》中的“重离六爻”之说,则未必出自于昙晟之手。因为,真正采用《周易》的爻象来表述曹洞禅法的“君臣五位”关系的,还得数曹山本寂的《五位旨诀》,这也许是昙晟以后的子孙在弘传中逐步地添加进去的。
上面介绍的云岩昙晟禅师《宝镜三昧歌》的内容,虽然不免带有昙晟后世子孙的补苴与润色,但是云岩昙晟禅师终归为第一作者,何况《宝镜三昧歌》中所补充的内容并无伤通篇之大旨。而且只要我们阅读用心的读诵《宝镜三昧歌》,是完全可以从中了解到昙晟禅师弘传青原禅的历史功绩,从而正确地认识昙晟在青原禅系中的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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