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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兵教授:佛教的情爱观及婚姻伦理

发布时间:2024-09-20 01:47:53作者:心经入门网
陈兵教授:佛教的情爱观及婚姻伦理

男女之间的爱情,可谓人类心灵中最具有驱动力、最富有诗意的内容。婚姻,为居家俗人的终身大事。处理爱情及与爱情紧密相关的婚姻、家庭问题,特别是其与佛教信仰、修行的关系,是许多在家佛教徒容易困惑的切身问题。对此,佛教极为重视,经论及古今祖师大德的著述中有许多相关指示,形成了一家独特的爱情婚姻观,为广大在家佛徒提供了妥善处理恋爱、婚姻问题的指针。

爱、爱情与贪爱

《阿毗达摩发智论》卷一等对爱的定义是:对“净妙可意”的人、事物的爱好、喜欢、悦意、追求。汉译佛典中译为“爱”的梵语、巴利语原词,有好几个,含义各有不同。说一切有部佛学将佛经中所说各种不同的爱归纳为两大类:一类属染污之爱,指与无明、烦恼相应,有执着,与占有欲相联系的“贪爱”,此类爱被归于心所法中的根本烦恼“贪”。另一类爱是无染污或作为德性的,译 “爱敬”或“敬爱”(梵preman、priya),指对佛陀、真理、师长、崇高理想的热爱、敬爱,此类爱被归于善心所法“信”。大乘《大般涅槃经》卷五分爱为凡夫爱(饿鬼爱)、法爱两大类。凡夫爱或饿鬼爱,指与烦恼相联系的爱,相当于有染污爱;法爱(Dharma-premau)指对佛法僧、善法、真理、涅槃等的喜爱及佛菩萨对众生的大慈大悲。

人类两性之间的爱、爱情或爱欲(巴kama),以性爱为基础,与性欲紧密相连。性爱,包括大多数动物的性爱,都表现出强烈的占有欲、排他性,是一种匮乏性的本能性需求,犹如渴者求水,心理学家谓之“爱的神经质需求”,正是佛法所谓“渴爱”(巴tanha)、“饿鬼爱”,从佛法出世间法看,应属于有染污的贪爱,是欲界贪爱(“欲贪”)中最基本、最强烈的,儒家说:“食色性也”,认为饮食男女之欲皆人性本具的需求。《四十二章经》佛言:

爱欲莫甚于色,色之为欲,其大无外。

此色欲,指性的欲望。人类的性爱,主要由对方的色(整体形象)、形貌、威仪(举止)姿态、言语音声、皮肤细滑、人相(异性性征)引起,称“六欲”,不出色声香味触法六尘的范围。《舍利弗阿毗昙论》卷十九说,男女喜欢欣赏异性的身体、形、相、服饰、欲、音声、璎珞(装饰品),想与所爱的异性交合取乐,名“七共染”。男女交合、接受对方的澡浴衣服按摩、共言说戏笑、互相凝视、忆念曾与对方共事娱乐、于障外闻异性音声歌舞啼哭、见别的男女共相戏耍娱乐而生起爱欲,名“七欲染”。

人类的性爱具生物性和社会性,可分为生理、感觉、心灵或精神三个层次,不仅由喜爱对方的容貌、风度和性感而产生,往往出于心灵、精神的需要,出于或包含有对对方心灵美的喜爱、欣赏、爱慕,和在相互关系中、共同生活中形成的感情。《楞严经》卷四谓“同想成爱”——心意的一致产生爱,又说:

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缚。

或曰人类的爱情是性爱与情爱、灵与肉的结合。作为在有发达文化的社会生活中产生的男女情爱、夫妻之爱,因为具有了复杂的社会、文化内容,性质也颇复杂,一般既是朋友、亲人,又是情侣,其爱情不仅是纯粹的性爱,其中往往包含南传《法句》212-216偈中列出的五种爱中的朋友之间之友爱(pema),乃至类似于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之间的亲情之爱(peya)、父母对子女的慈爱(sneha)。这几种爱,经论中一般不列为染污爱或贪。

一般而言,人,特别是现代人的爱情中,确有非染污爱之成分,爱情被世人歌颂为崇高美好甚而神圣的感情,裴多斐诗云:“生命诚可爱,爱情价更高。”但爱情毕竟以具有渴爱性、占有欲的性爱为基础,故难免带有或多或少的污染性。佛典中一般将夫妻之间的爱归于贪爱,如《俱舍论》卷四云:“有染谓贪,如爱妻子等”。贪爱,终以我爱为本,一般来说不超出“因为跟他(她)在一起使我感到快乐幸福,所以我爱他(她)”的圈套。爱别人的实质和前提是爱自己。爱对方,无不是想得到对方的回爱,以驱除自己的孤独寂寞感,发泄自己的爱欲、性欲。但丁语云:“爱情不允许任何被爱的人不爱。”恩格斯说,性爱从本质上来说是自私的、排他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大师罗杰斯指出:通常所说“我爱你”这句话的背后,其实是“我需要你,我要占有你,你必须爱我…”,虽然在说爱,这爱实在是一种暴力。更何况不少人的爱情和婚姻只是爱美貌,或爱金钱权利,实为一种交易。

贪爱的特性及恶果

据经论所说,有染污的贪爱大略有六种特性:

1、有待,谓爱的需求必须依赖一定的条件如称心可意的对象、得到对方的回爱,方能满足。但你爱他(她)不一定他(她)就爱你,得不到回爱的单恋是一种苦刑。即双方互爱,也多有因家庭、社会等原因而不能遂愿者,这对双方会成为最大的不幸。痴男怨女,情天恨海,演不完恩恩怨怨,所谓“费长房缩不尽相思地,女娲氏补不完离恨天。”元好问曲云:“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古来有情人不成眷属而杀身殉情者,不知有几何。

2、无常。爱既然依赖一定的条件才会有,便具有一切因缘所生有为法必然无常坏灭的本性,既有男欢女爱,必有爱别离苦,纵有情人终成眷属,也免不了争吵、情变失恋及生离死别之苦,山盟海誓“爱你到永远”,到头来没有不分手的。《长阿含经》卷三佛谓“恩爱无常,合会有离”。《佛说五无反复经》云:

我之夫妇,譬如飞鸟,暮栖高树,同共止宿,须臾之间,及明早起,各自飞去,行求以食。有缘则合,无缘则离。

俗话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情变之事,历来习见不鲜,当今更为普遍。专家说:人类大脑中激发爱情的化学物质,在男女结合36个月之后便会耗尽。男子的情欲尤其具有冲动性、不稳定性。当今西方国家,两对情人中,就有一对分手,台湾的离婚率也已超过三分之一。

3、增长,谓贪爱会像植物生长一样生长、繁殖、增多,并产生种子,形成难以摆脱的贪爱习气。《长阿含经》卷三佛谓“恋着恩爱,无有知足。”《生经》卷一佛言:

设习爱欲事,恩爱转增长,譬如饮咸水,终不能止渴。

贪爱的满足,也如饮酒吸毒,会形成对所爱者强烈的依赖性,失去各自的独立性,并对对方的爱永远也不感满足。

4、生苦,谓贪爱必然产生痛苦。《中阿含经》卷五九《爱生经》佛言:

若爱生时,便生愁戚啼哭、忧苦烦惋、懊恼。

哪对爱侣、夫妻,也免不了因爱而思念、怨恨、猜疑、误会、忧虑、焦急、悲伤等苦,有人将爱情比喻为一颗酸、甜、苦、辣诸味俱备的怪味豆。

5、生憎,谓贪爱能甚至必然产生与之相反的憎恨。南传《增支部》经有云:

爱可生爱,亦可生憎;憎能生爱,亦能生憎。

《维摩经僧肇注》说“有所爱必有所憎”。爱情心理学发现:相爱者之间的嫉恨与爱情的深度成正比。情人之间,爱得越是深,在悖逆、情变时也就恨得越深,由此而发生的情杀案件时有所闻。情人们往往称对方为“怨家”,意味与爱同时有一种难以摆脱的怨仇心理。星云大师《谈情说爱》说:

爱与恨是对难兄难弟,几乎常形影不离,爱得不好,会成为恨。

爱憎之间的这种滑稽的互变关系,乃由“凡有对法不相舍离”(互为矛盾对立关系的双方不得相离)的缘起法则所决定。爱、憎既然是对立面的统一,便互相依存不得分离,爱不得回报、满足时,便会转化为恨。

6、非自在,谓不由自己作主,其力量非常巨大。男女之间的爱情,多被一种外在的力量所驱迫,类似心理疾病中的强迫症,属南传佛教所谓“异熟心”,只好解释为宿世的业报,情人们往往称对方为“前世的怨家”,或称所恋的女子“是你前世的妈”。恋爱中人不由自主的被对方吸引,会出现近于幻觉性的思念情绪,心灵颤栗、恐慌、羞涩、急盼,陷入强烈的、无理智的恍惚中。失恋时则不由自主地痛苦、失眠、忿恨。正如许地山《覆诵幼》感叹:“是爱是憎,本容不得你做主。”

贪爱,被作为佛陀四圣谛中“集谛”的主要内容,四谛又称“爱非爱缘起”,断除生死之根贪爱,证得涅槃,是佛陀四谛中“灭谛”的内容。贪爱所产生的恶果大略有:

1、贪爱令人热恼不安。爱使人失去内心的平静,热恋中人爱火烧心,往往寝食难安,佛典中因称爱欲为“欲火”。

2、爱欲蒙蔽慧眼,令人不能见到真理。《四十二章经》佛言谓“人怀爱欲不见道”,如以手搅动澄水,不能映现面影。爱情学家说:热恋中人常失去大部分的判断能力,爱的火焰使人看不到对方的缺点。

3、由爱造业,因业受报。因贪爱偷情、邪淫、施暴、争斗、谋杀,为爱而导致家庭不和、朋友反目,乃至为爱而偷盗、抢劫、贪污、受贿、诈骗,因此破财丢官、身败名裂、身陷囹圄、丧命失国,是从古及今上演不完的人间活剧。

4、贪爱、淫欲障碍禅定、神通,使人难以开发出潜在的功能。经论中说,深入色界、无色界正定的前提,是离欲,天眼等神通唯离欲人得。

5、贪爱的最大恶果,是使人陷溺于三界六道的生死流转而不得解脱自在。从十二因缘看,因爱而有“取”(追求),因取而“有”(生于三界的业因),因有而“生”(在三界六道中受生),被动地禀受某种生命形态。因生,必然免不了老死忧悲愁叹等种种痛苦。男女情爱、性爱,尤为来世再生于欲界的直接原因。经论说,人之出生,系由在未生前的“中阴”境见未来父母交合起“倒想”而入母胎。一个几十年天天离不开男欢女爱、爱欲成习的人,不会因肉体的死亡便嘎然断了爱欲,由此再生,乃属必然。《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六偈云:

世间男女互贪求,皆由乐着诸色欲,人、天由此故缠缚,堕坠三涂黑暗中。

从超出生死证得涅槃的角度,佛教力说贪爱的危害,唤醒众生如实认识贪爱的过患。断绝爱根,自然成为佛教所强调的灭苦解脱、超出生死的道要。《分别圣谛经》佛言:

若有不爱妻子、奴婢、给使、眷属、田地、屋宅、店肆、出息、财物,不为所作业,彼若解脱,不染不着,断舍吐尽,无欲、灭、止、没者,是名苦灭。

谓断绝对妻儿家宅财物等的贪爱,完全止息贪爱的扰动,则永远灭尽生老病死等诸苦,获得解脱。佛教因此宣说出家修道的优越性。大乘则强调对贪爱的如实了知及以智慧转化,《大般涅槃经》卷二三说:对贪爱的过患和实性若不能如实了知,则必被贪爱所害;若能了知,则贪爱无能为力。

爱的正面作用及佛教婚姻伦理

贪爱虽然有害,但作为由爱而生的人类,也依爱而存,离不了爱之营养。现代心理学、医学研究发现,爱情与人的身心健康关系至大,能促进性激素的分泌,能减低压力、焦躁,提高免疫力,化解矛盾,增加生活乐趣,有益身心健康。生活在婚姻美满、夫妻和睦的家庭中的人,患癌症者要比生活在婚姻不幸或暴力家庭中的人至少要少50%,爱情不幸福的人患心脏病的可能性要比爱情生活幸福的人高出10倍,缺乏爱情的人比起有美好爱情的同龄人,患抑郁症、失眠等心理疾病的危险,起码要大50%。夫妻不和、经常争吵,互相嫌弃敌视,体内会分泌出有害物质,丈夫易患高血压、溃疡病或冠心病,妻子易患食道癌、乳腺癌等疾病。日本学者调查发现:离婚者比有美满婚姻生活的人平均寿命要短,男的平均短12岁,女的平均短5岁。缺乏爱情和性激素者,容易性情异常,表现出执拗、猜忌、阴险等病态人格。爱心疗法、婚姻疗法,成为一种重要的心理治疗方法。

大概见及于此,佛教对人间男女、夫妻间的爱情、婚姻,并非一味否定。《杂阿含经》卷三六佛谓“贞祥贤良妻,居家善知识。”《别译杂阿含经》卷十二佛称“妻为最亲友”,说夫妻应“异体同心”。佛陀并非劝所有的人出家断爱,而教导善生、玉耶女等在家弟子恪尽人道。《给孤长者女得度因缘经》说长者女善无独要求出家,佛陀不许,令她嫁给信奉外道的牛授童子,感化夫家多人令入正道。大乘《惟日杂难经》一方面说“有妇不得佛道”,教诫菩萨“见妻子当如见冤家,意莫随贪爱”,一方面又说菩萨若具四种因缘,也可娶妻结婚:一者“宿命同福”,享受前世共同创造的福报;二者“毕罪”,酬偿宿债;三者“应当共生男女”,有共同生子女的业报;四者“黠人娶妇疾得道”,有智慧者的婚姻是快速得道的助缘。

大乘、密乘还以爱情、婚姻为菩萨随顺众生而度化的重要“方便”。《大乘方便经》中,佛陀自言他宿世曾为树提梵志,常修梵行,清净离欲,然被一女子钟情,贪恋不舍,树提乃以悲愍心遂其所愿,与之成婚,经十二年,还复出家,命终上生于梵天。佛言:

我于尔时为彼女欲暂起悲心,即得超越十百千劫生死之苦。

《华严经》卷七五释迦瞿波女自述前生曾为居士女妙德,极其爱恋行菩萨道的威德主太子(释迦佛前身),情愿为爱情受一切苦、舍弃一切,不求豪富及五欲乐,只愿与所爱者共同修行,释迦瞿波女因此爱情,满足所愿,生多功德,偈云:

虽以爱染心,供养彼佛子,二百五十劫,不堕三恶趣。

是则对菩萨行者及其菩提心的爱情,即便掺杂染心,也是一种修行了,其功德比严持五戒还要大得多。

对于夫妻之间的伦理法则,佛陀颇有开示。《增一阿含经》卷五十佛陀教人应“贞廉自守,一妻一妇,慈心不怒”,主张一夫一妻制。佛教戒律以“不邪淫”为在家佛徒必守的五戒之三,不邪淫,用现代汉语来讲即不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具体指不侵犯属于他、为他所护(未成年男女)的异性,不非时(经期、孕期等)、非处(男女性器之外的地方及寺庙、公众场所等处)交合。《长阿含经·善生经》佛教导青年善生:尽到夫妻之间的伦理责任,为每天应礼拜的六方之一。丈夫应“敬妻”、“怜念妻子”,妻子应“爱念夫主”、“重爱敬夫”、“恭敬于夫”。为人之夫,当以五事“爱敬供给”妻子:1、“怜爱”,爱妻子。2、“不轻慢”,尊重对方。3、供给衣物化妆品。4、“委付家事”。5、“念妻亲亲”,善待妻子的亲属。为妻者则以五事“敬顺”其夫:1、爱敬关怀。2、备设衣食,照顾好丈夫的生活。3、“和言实语”。4、善体人意。5、“善摄眷属”,善于教育子女,尊长敬老,和睦家庭。《玉耶女经》中,佛教导少妇玉耶:为人妻妇,应做爱夫如母爱子的“母妇”、如妹事兄的“妹妇”、如良朋益友的“知识妇”,或孝敬公婆、善于持家的“妇妇”,服侍夫婿如婢事主的“婢妇”,不做“怨家妇”、“夺命妇”。

爱情心理学家斯腾柏格以热情、亲密、承诺三因齐备合一者为完美的爱情,互相温存、信任,平淡而深厚的“伴侣式爱情”或“友谊式爱情”,是最为合理、牢靠的爱情,这种爱情,正如佛所言“知识妇”(对男方应为“知识夫”)。王骧陆居士《婚姻之礼》说:夫妇之爱,有小爱大爱之别,小爱是一时形色,有时而衰,靠不住的。大爱是精神,以情意相交,处处体恤怜爱。即有不合处,大皆能原谅退让,遇着失误的事,勿彼此埋怨;遇着恼怒的事,双方先忍耐一下,过了一分钟,就忘记了。所谓不念旧恶,怨是用稀。各人的脾气,应先预告。切不可因爱而求其同我一样。做男的,勿使女子有怨意;做女的,务使男子得安慰。饮食起居,以及家庭整洁,井井有条,使男子自然向内不向外,感情自然一日好一日,意外的非礼也自然绝了。

当代弘扬人间佛教的大德们,都将教人们如何正确处理情爱、和谐家庭作为佛法的重要内容。如《星云日记》说:

人间佛教对夫妻感情的看法是:只有爱,才能赢得爱;恨永远是得不到爱的。夫妻相处彼此要真诚,并要互相制造欢乐,人的好话不怕多讲,会讲好话,懂得赞美加上有幽默感的家庭,必定是和乐幸福的。

夫妇和谐的诀窍,是彼此尊敬,尊重对方的自由,看轻自己的利害,不算旧账,不要计较,不要比较。做好丈夫的秘诀:“吃饭要回家,身边少带钱,出门成双对,出门有去处。”做好太太的秘诀:“温言慰辛劳,饮食有妙味,家庭像乐园,凡事要报告。”[1]当代美国心理学家、禅师杰克·康菲尔德通过多年指导禅修的经验,主张禅修者应先在家庭生活中培养爱,更靠近家庭,确定所走的提升精神的路径是与内心最深切的爱密切相关的。

在法国弘法的越南一行禅师为弟子制定的戒律中,第三条对传统的不邪淫戒作了颇符合现代爱情观的解释:发誓培养责任心,学习维护个体、夫妻、家庭和社会的安定与团结的方法,决不卷入没有爱和长期承诺的性关系中。“性关系应当是一种在觉照的状态下,带着爱、关怀和尊重来进行的交流行为。”[2] 通过学习对一个人的爱、使一个人幸福的艺术,将学会表达对整个人类和所有生命的爱。真正的爱意味着友善和同情,包括责任意识及接受对方的本来面目——包括所有的优缺点。如果你只爱对方的优点,这不算爱。必须接受对方的缺点,并用你的耐心、智慧和精力去帮助其改正。

贪爱的超越与转化

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情歌感叹:“世间那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生活在恩爱纠缠中的在家佛子,若欲使爱情婚姻家庭生活与解脱生死的修行生活双全,或曰世间与出世间、做人与成佛双全,那只有依大乘般若慧,居尘不染,将有染污的贪爱转化为无染污的慈悲、敬爱、法爱。这是大乘菩萨道的基本精神。

从佛法的真实谛来看,作为生死之根的贪爱虽然可怕,其本性也是缘起无自性,本来是空、无生。自性本空者必不能真实受污染,本来清净。以观贪爱、淫欲本空、本净的智慧转贪爱烦恼为菩提,是大乘、密乘的基本见地和修行诀要。菩萨若了知贪爱的过患和实性,未必要亟求断尽一切爱,可以“留惑润生”,保留一些爱,作为入生死中度化众生的“方便”。《佛说首楞严三昧经》卷下说菩萨“深贪染爱而离诸欲一切烦恼。” 《维摩经》说在家菩萨“在欲而行禅”,如火中生莲。《大般涅槃经》卷十三云:

凡夫爱者名之为集,不名为谛;菩萨爱者名为实谛,不名为集,何以故?为度众生所以受生,不以爱故而受生也。

因为菩萨虽然受生,乃至恋爱、结婚,而非出于染污的贪爱,故其爱为实谛(符合真理),即法爱。在禅宗人看来,禅者应着力于见性,而不在汲汲断除贪爱、性欲,传为达摩所撰《血脉论》答“白衣有妻子,淫欲不除,凭何得成佛”之问曰:

只言见性,不言淫欲。只为不见性,但得见性,淫欲本来空寂,自尔断除,亦不乐着,纵有余习,不能为害。何以故?性本清净故。虽处在五蕴色身中,其性本来清净,染污不得。

法身本来无受、无恩爱、无眷属、无苦乐、无好恶,无有一物可得。只缘执有此色身,因而才有贪爱淫欲,“若不执,即一任作”(任其自然)。

菩萨还以贪爱为度化众生的方便,引导贪爱炽盛的众生,《维摩经》所谓“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智”。密教《一切如来真实摄大乘现证三昧大教王经》卷二六偈云:

观察贪性本清净,譬如莲花正开敷。此中若染若爱时,如应调伏作敬爱。

谓贪爱性本清净,就像从污泥中长出的莲花一样芳洁,应以此智慧,如实观察贪爱的本性,将有染污的贪爱转化为无染污的敬爱。密乘所奉本尊中,有专表转贪爱为菩提的“爱金刚”、“爱金刚女”、“爱染明王”。无上瑜伽部的本尊,几乎都是男女合抱、各有配偶的双身,表转贪爱为菩提、即淫欲为道之义。

据无上瑜伽见地,大悲周遍,为佛与众生心性本具的功德。大概正因为如此,在凡夫众生的爱如父母对子女的慈爱、夫妇之间的爱情、朋友之间的友爱、师生之间的敬爱中,往往可见类似菩萨唯念利他不图回报、牺牲自己利乐对方的精神,这应是本性大悲的自然流露。这种无我真爱,为佛教所赞叹。当然,这种爱尽管能牺牲自己,将爱从自我为中心转依到以他为中心,但对所爱的他(她)尚不能没有执着,故即便为爱牺牲自我,也未必能得到究竟的解脱,与佛菩萨离我法二执的大慈大悲尚有不同。

爱之所以成为有害的贪爱,根子并不在“爱”而在“贪”——以妄认的自我和我所为中心的占有欲,亦即私欲。爱情、婚姻关系中处理的种种失败、种种问题,终归以自私为病根。

慈悲、平等、无私利他,乃转化贪爱,处理好爱情、婚姻关系的关键。杰克·康菲尔德《心灵幽径——冥想的自我疗法》中说:成熟的爱不是依赖,它来自对自己以及他人的尊重。关爱——没有期望与要求的爱,与依恋——区分你我的爱,是“接近的敌人”,依恋的爱之结果,是依赖、控制、恐惧。应对对方关爱而不依恋,从依赖和互相纠缠的爱(贪爱)转化成奠基于互相尊重的爱,在考虑自己的需要下学习给予:“在爱的关系如婚姻中,全心的付出是成功必要的付出。”[3]星云大师《爱的真谛》说:

真正的爱是双向的,真正的爱是要成全对方、祝福对方,爱不是占有,而是奉献。

爱情专家们一致强调:爱是付出,是让对方幸福,将爱情给予对方,比向对方索讨爱情使自己更感欢欣。突破自我中心立场、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不分你我地考虑双方的幸福,乃爱情成熟的表现,超越自我中心立场的付出、奉献甚至为对方作出牺牲,是爱情发展的最高层次。这种高尚的爱情颇接近佛法所谓“法爱”的精神,若以佛法的般若智慧为导,可以作为转贪爱为菩提、即爱情婚姻而解脱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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